当前位置:首页 >> 妇女发展 >> 创业就业
厦门市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创客”公益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30

  

各区妇联: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和全国、省妇联《关于开展创业创新巾帼行动的实施意见》精神,引导全市广大女性积极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浪潮,探索互联网+妇联+企业+创客女性的巾帼创业工作模式,帮助更多的妇女实现创业梦想,市妇联与海尔集团厦门中心决定联合开展“点亮妇女之家,创造美好生活”为主题“创客”培训,在互联网+时代为广大妇女提供创业平台。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
  点亮妇女之家,创造美好生活
二、 活动内容
  1.由海尔集团厦门中心负责全市女性“创客”培训;
  2.参加培训人员申请注册海尔“人人创客”账号,以内部员工价销售海尔全系列电器,达成交易后获得引流服务费;
  3.加入海尔“人人创客”平台女性后,海尔为其提供孵化、培训、资金等支持;
  4.为自主创业女性提供开放的创业生态圈,形成女性创业联盟,加速和助推女性创业事业。
三、 参加培训人员的基本条件
  1.对“创客”项目感性趣,有热情的女性;
  2.熟悉互联网、智能手机操作;
  3.社会资源广泛,有一定销售经验的专兼职女性;
  4.街、镇、社区妇联主席,村妇代会主任优先。
四、 培训时间
  2016年4月―10月
五、 场次安排
  全年拟安排36场。其中:思明区、湖里区各10场,集美区、海沧区各5场,同安区、翔安区各3场。
六、 具体要求
  (一)各区妇联应根据各社区的实际需求做好场次安排,并填报培训的初步时间安排。其中:4月份思明区、湖里区各安排1场,5月份开始各区各安排1场,思明区、湖里区剩余场次安排在10月份完成。
  (二)培训重点在城市社区,也可适当安排有创办“微店”意向、可灵活就业的农村妇女专场。
  (三)授课教师由市妇联宣传发展部协调安排;
  (四)请思明区妇联选择一个参加培训人数多、创办“微店”意向较强的社区,4月下旬由市妇联、海尔集团厦门中心举办“创客”培训启动仪式,具体方案由市妇联另行计划。
  (五)各区要认真组织好培训,做好以下工作:
  1.安排培训场地及会场布置,培训会场应打色彩醒目的投影,内容为:厦门市妇联“创客”培训—走进XX社区;
  2.提供投影仪和电脑;
  3.负责组织妇女参加培训,每场参训人员不少于30人;
  4.各区妇联将“创客”培训计划汇总表于4月20日前上报市妇联宣传发展部,汇总后统一组织实施(联系人:胡艺芬,联系电话〈传真〉:2033990,邮箱:xmflxcb@163.com)。
  
  附件:2016年“创客”培训汇总表
  厦门市妇女联合会
  2016年4月16日
  附件

  厦门市妇女联合会办公室   2016年4月22日印发

    2016年“创客”培训计划汇总表
 

序号
初步时间安排
培训社区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2
    
3
    
4
    
5
    
6
    
7
    
8
    
9
    
10
    


【收藏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