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妇联、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和全国、省妇联《关于开展创业创新巾帼行动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提高城乡妇女的创业技能和水平,为服务城乡妇女创业就业搭建平台。经研究决定,2017年将继续依托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在全市开展城乡妇女实用技能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目标 根据各区妇女不同需求,拓宽培训项目,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不断提高妇女综合素质,使她们掌握一技之长,增强妇女自我发展、创业致富的能力。 二、 培训对象 厦门市被征地农民和海域退养渔民及下岗妇女。 三、 培训项目及培训时间 烹饪、插花、西点、育婴员、月嫂、美容美甲、色彩化妆形象管理、职场礼仪、手工编织、保健刮痧、美甲师。2017年2月开始培训。职场礼仪为期1天,其它项目培训为期2天。 四、 培训计划 2017年计划培训妇女 1180人。具体安排如下: 1.思明区4期160人:其中插花2期80人、西点1期40人、刮痧保健1期40人。 2.湖里区2期50人:插花2期50人。 3.集美区5期270人:其中手工编织1期60人、育婴员1期80人、刮痧保健1期40人、美甲师1期60人、插花1期30人. 4.海沧区6期180人:其中育婴员1期30人、月嫂1期30人、烹饪1期30人、色彩化妆1期40人、插花1期30人、烹饪1期30人。 5.翔安区5期260人:其中烹饪3期160人、插花2期100人。 6.同安区5期250人:其中西点1期50人、烹饪1期50人、育婴员1期50人、插花1期50人,职场礼仪1期50人。 五、 相关要求 1.各区要高度重视妇女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工作,认真落实培训计划,组织选派参训人员,提供培训场地并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协助培训相关工作。 2.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要认真做好全市培训的统筹安排,认真做好授课老师接送及相关培训材料的准备工作,并将每场次的培训情况、学员签到表、培训简讯、培训照片等及时报送市妇联宣传发展部。 3.凡参加培训的人员,务必准时参加。市妇联将采取登记、点名等措施对培训班进行管理,并建立培训档案。为提高妇女参加培训的积极性,今后在扶持农村妇女创业时,参加培训人员将优先享受小额贴息贷款及一次性创业补助等相关优惠政策。 4.强化跟踪服务,积极培树典型。各区妇联对参训人员要积极做好培训后的跟踪服务工作,鼓励学员自主创业。同时要广泛宣传妇女的创业事迹、创业精神,激励广大妇女创业发展,培树一批妇女群众看得见、学得来、辐射广、能带动的妇女创业典型和妇女领军人物。 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联系人:杨芳、李柏文,联系电话:5329549、5329552。 厦门市妇女联合会 2017年3月12日 厦妇【2017】41号关于开展城乡妇女实用技能培训的通知.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