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9年7月17日下午,市妇联举办了厦门市妇女儿童维权沙龙第五次活动,与会的有市妇联陈宝贵副主席、市人大、各区法院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合议庭庭长以及数十名市妇联巾帼法律志愿者。
活动由市妇联权益部副部长汪根友主持,市妇联陈宝贵副主席总结了《福建省<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贯彻实施半年来的工作情况,同时希望与会人员能继续积极参与到妇女儿童维权的活动中,合力推动《福建省<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的实施,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而做不懈努力。
会上市人大内司委陈传琳就制定《厦门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定》(草案)的立法目的以及立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做了详细的介绍。最后,全体人员就全国妇联组织起草的《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法(建议稿)》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并纷纷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为推动全国反家庭暴力的立法工作做出了贡献。(市妇联权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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