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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安区法院构建“四个工程”预防青少年犯罪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08-06-12

      同安区法院采取四项措施预防青少年犯罪:一是实施“庭审教育”工程。专门设立少年法庭,营造少年被告人容易接受的教育氛围,找出教育感化点,唤醒其良知。二是实施“家庭细胞”工程。在庭审阅卷和调查阶段深入了解少年被告人的家庭环境,分析家庭环境对其犯罪的影响,查清犯罪原因,并依托“青少年维权岗”与少年被告人家庭落实帮教跟踪措施。三是实施“校园育苗”工程。定期指导辖区内中小学校开办“少年模拟法庭”,选择合适案例,由学生分别担任审判人员及控辩双方的角色,提高学生学法、知法、守法的意识。四是实施“社会防护林”工程。结合法院审理的青少年犯罪案件,分析犯罪成因,及时向网吧、KTV等娱乐设施的主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并走进校园,组织中小学旁听庭审,对学生进行直观的法制教育。1~5月,全区未成年人犯罪18人,比去年同期减少44%。(同安区妇儿工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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