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时候,有个清廉公正的御史鲁穆,人称“鲁铁面”。他的夫人出身天台普通人家,鲁穆入仕前,她和丈夫共艰难,默默无闻;鲁穆做官后,仍然两袖清风,靠几两俸银过清苦日子。她毫无怨言,常对丈夫说:“我一个妇道人家,过惯了清贫日子。你入仕做官,理该一心为公。尤其你这职位,更需廉洁公正,取信于百姓,也是为家乡人争光。” 鲁穆死后,鲁夫人拒绝了朋友的资助,皇帝见他家如此清贫,鲁穆的棺木如此简陋,下令打开金库让鲁夫人挑选。一生从未见过这么多珠宝珍藏的鲁夫人,碍于皇帝的旨意,最终只拿了一个小小的银元宝。皇帝大为惊讶,询问她为何不给自已和子女拿点今后的生活费,鲁夫人答道:“我回乡后可自食其力,至于子女,先夫在世时,已为我们留下了一个好名声,足够他们受用一辈子了。”皇帝不由大为感慨:“人说鲁穆清廉,我看鲁夫人比鲁穆还要清廉。”
故事中的妻子可谓贤妻,鲁穆的铁面清廉、千古流芳,与她的良言相劝是分不开的。古往今来,类似的故事和事例比比皆是。在我们当前的现实生活中,特殊家庭成员还担负着特殊的重要角色。 家庭是一个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重要场所,家庭潜移默化的熏陶,家庭成员的教育、监督能增强领导干部抵制各种利益诱惑的能力,但是在近些年查处的一些领导干部腐败案件中,除了腐败分子自身原因之外,有相当一部分是与其家庭成员的不廉洁、不自律有关。正是着眼于家庭对人生具有的重要影响,着眼于家庭在反腐倡廉工作中具有的教育、监督和预防功能,构筑“家庭防线”在当前显得愈加重要和迫切。 垒起拒腐防变的高墙,构筑预防职务犯罪的“家庭防线”,不仅能使每个党员领导干部家庭平安、美满、幸福,也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和谐,对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构筑“家庭防线”,能进一步推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社会化进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一项全社会的系统工程,在推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社会化进程的过程中,我们必须动员全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参与,大力营造全社会的反腐倡廉氛围。要面向全社会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把思想教育、纪律教育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结合起来。要广泛开展公民权利和义务观教育,使公民明确认识到自己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和应尽的各项义务,自觉抵制和反对各种违法违纪行为。要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引导人们在遵守基本行为准则的基础上,自觉地与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家庭是社会的细胞,预防工作应该努力使每一个“细胞”都具有免疫的功能。只有如此,社会才可能健康发展。应该看到,职务犯罪不仅危害社会,而且它对犯罪者本人、对家庭、配偶、子女和亲友的损害也是难以言喻的。只有把领导干部的家庭也纳入预防网络中,筑好、夯实“家庭防线”,才能把现有的预防网络织宽、织紧,避免预防工作的盲区,才能真正推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社会化进程,实现社会化大预防的格局,领导干部才可能远离犯罪。 构筑“家庭防线”,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我们经常提及家庭环境对人的影响,也常常提起“枕边风”的作用,而我们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却恰恰忽略了“枕边风”的特殊功效。有时自家人的一句嘱咐,一次提醒可能比什么都奏效。家庭的不良影响可以促使领导干部走上职务犯罪的道路。既然如此,我们何不逆向思维,铲除产生腐败的诱因,净化家庭环境,从而使“枕边风”转变为预防犯罪的一股新风呢?我们要充分利用和挖掘这股新风的作用,让“枕边风”为我所用,发挥出特殊功效,推动我们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防止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真正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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