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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警支队巾帼文明岗携手共建社会主义新农村
发布时间:2007-05-29

      为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统筹城乡发展,后勤处省级巾帼文明岗积极响应市妇联关于在全市各级巾帼文明岗中开展“城乡姐妹手牵手,致富路上一起走”的活动。2007年5月23日下午,后勤处巾帼文明岗三位岗员参加了市妇联在同安区政府大礼堂召开的全市百个“巾帼文明岗与村妇代会结对子”签约仪式,这是后勤处巾帼文明岗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携手农村姐妹共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融入厦门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的具体行动。
      根据市妇联的统一安排,后勤处巾帼文明岗与翔安区新圩镇桂林村妇代会结成对子,岗长陈拥春同志和妇代会主任沈宝治同志分别在结对协议书上签字。根据结对协议,双方以“因地制宜、资源共享、互动联动、务求实效”为原则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双方要建立联系制度,定期交流活动情况,促进城乡妇女共谋发展、共享和谐、共同进步。巾帼文明岗要结合本岗位的业务专长和岗位职责,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充分发挥单位的人力、物力、智力等资源优势,开展技能培训、就业信息指导、科技文化下乡、扶贫帮困等多种形式的帮扶活动,积极为农村妇女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每年至少开展四次活动。
      结合后勤处巾帼文明岗的业务工作实际和桂林村具体情况,巾帼文明岗将定期从现代财务管理知识传授、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贫困妇女帮扶等方面与桂林村妇代会开展结对活动,为建设和谐新农村贡献一份力量。(市直机关妇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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