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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巾帼文明岗”申报程序
发布时间:2005-11-25
1、申报单位(集体)应填写申报表及申报材料一式三份。
2、报送各区妇联、市直机关妇工委、各委、各系统女工委审核。
3、由上述单位根据申报情况进行指导、检查,签署意见后上报“巾帼建功”领导小组办公室。
4、“巾帼建功”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评小组,对申报“巾帼文明岗”单位的创建情况进行抽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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