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厦门市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和各有关部门工作职责: (一)根据两纲监测指标体系,每年向厦门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厦门市统计局报送监测数据及目标实施进展情况。 (二)根据上报的监测数据和纲要实施情况,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评估实施效果。
二、统计监测组工作职责: (一)根据厦门市委、市政府2002年3月6日颁布的《厦门市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厦门市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厦门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监测评估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制定全市两纲监测统计监测实施方案和统计报表制度。 (二)结合两纲目标,制定两纲监测指标体系和全市重点监测指标。指标体系要求全面、系统、科学、可行,能满足市政府对两个纲要目标的监测需求;重点指标能反映当前我市妇女儿童发展中最突出的问题。重点指标可用于市级政府两纲目标实施的年度考核和评估工作。
(三)收集两纲监测数据和市各有关部门围绕两纲制定的工作计划、采取的措施、出现的问题、提出的建议等工作信息,编写年度工作情况报告,上报厦门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监测评估领导小组。 (四)根据市有关部门报送的两纲监测数据和工作信息,组织专家编写两纲监测统计分析报告,上报厦门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监测评估领导小组。报告分为年度监测报告、3-5年中期报告、10年终期报告。 (五)根据两纲监测指标体系、《消歧公约》、《儿童权利公约》以及市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有关妇女儿童发展的法律法规,制定性别统计规划和实施方案。 三、统计监测组成员工作职责: 负责本部门内各有关机构的牵头工作,按照统计监测要求,定期提供本部门纲要实施进展情况的数据和文字资料。 根据本部门负责的统计监测指标和本部门的实际工作情况,负责组织协调本部门分性别统计方案的实施。 根据本部门纲要实施中的重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撰写专题分析,上报"两纲"统计监测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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