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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沧区外来务工人员有了生育险
发布时间:2007-07-09

      在厦门市海沧区务工的外来务工人员,从7月1日开始,就可以和本市城镇职工一样参保生育保险,真正实现社会保险的“五险合一”。
        据了解,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个险种。以往只要求来厦务工人员参保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四个险种,从7月1日开始,我区各参保单位参加前四个险种的非本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区地税局将自动生成生育保险的征缴账目,由参保单位根据生成账目每月照常申报。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缴交,参保满一年后,女职工发生分娩、流产、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都可以获得由生育保险基金发给的生育保险待遇。(海沧区妇儿工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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