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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儿工委
翔安区采取三条措施力求低保工作做到应保尽保
发布时间:2006-09-01
为维护翔安区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和社会稳定,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低保工作,采取措施,加大翔安区财政的专项投入,努力做到“应保尽保”:
一是
把镇(街)低保配套资金分担比例由原来的25%下调至20%,调整后市、区、镇(街)财政分别按50%、30%、20%比例负担,并列入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二是
适当提高低保覆盖面和补差额,把分类施保的对象扩大到农村。
三是
将“村改社区”的低保标准过渡到城镇标准。(翔安区妇儿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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