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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荣明耻,共建和谐
发布时间:2006-08-14

——厦门将开展反对家庭暴力宣传教育工作
 
      8月10日,厦门市妇儿工委召开了“反对家庭暴力宣传教育工作”专题会议,市政府副秘书长黄文辉出席并主持会议,市妇联主席翁金珠,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刘绍清、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信访局负责人及厦门大学法学专家等参加了会议。
      会议就如何在全市营造“知荣明耻,共建和谐”的氛围,展开富有成效的反对家庭暴力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了研究。会议认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齐抓共管。会议拟定2006年8月中旬至12月下旬,由市妇儿工委牵头,协同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公安局、教育局、信访局、妇联等部门在全市依托“四个平台”开展反对家庭暴力宣传教育工作,即:一是依托厦门电视台、厦门日报等主流媒体平台进行宣传,如在厦门电视台《法庭内外》、《警方视点》、《公民道德论坛》等栏目,开设“共建和谐话荣辱”专栏,介绍反家庭暴力常识;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按照“八荣八耻” 教育的要求,宣传以“关爱妇女儿童为荣,实施家庭暴力为耻”的典型;抓住家庭暴力典型案件,以案说法,以实例进行教育,增强反家暴宣传的覆盖面和渗透力。二是依托各级党校干部教育平台和“市长专线”开展宣传,如在市委党校已开设的“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课程中,把反家庭暴力作为其中的重要内容,从而使各级领导干部加强对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理解,增强对反家庭暴力工作重视程度和支持力度。又如在接听市长专线轮执电话中,专门接受反家庭暴力常识、防范、咨询和接听投诉。三是依托社区(村)、学校各种教育平台开展反家暴宣传教育活动,如充分利用社区(村)的家庭学校、维权工作站等阵地,由司法等部门的法律工作者和反家暴志愿者,对妇女群众开展面对面的法规知识和反家暴常识讲座、咨询,进行专题培训;在学校的德育课中进行未成年人家庭生活权益的教育,使广大群众、青少年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增强反家暴的自觉意识和能力。四是依托大型活动平台在各类纪念日进行聚焦宣传,如结合“公民道德日”、“国际消除对妇女的暴力日”,把反家庭暴力宣传与法制宣传相结合,全市上下联动集中大型反家暴宣传活动,形成反家庭暴力的强大声势。 (市妇儿工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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