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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安区残疾儿童入学补助办法出台
发布时间:2006-08-28

      为确保我区各类残疾少年儿童依法接受相应的教育,近日我区残疾少年儿童入学补助办法正式出台,《通知》就补助对象、学生补助标准、学校补助标准、经费落实办法四个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1、进入泉州盲校的学生,区财政给予每生每年1500元的生活补   助,区残联给予每生每年300元的交通费补助。2、进入市、区特教学校的中重度听残、智障学生,区财政给予每生每年200元的生活补助,区残联给予每生每年150元的交通费补助。3、在我区中小学随班就读的各类在校残疾学生,区财政给予每生每年200元的生活补助,区残联给予每名小学残疾学生每年400元助学补助和150元交通费补助,给予每名中学残疾学生600元助学补助和150元交通费补助。(同安区妇儿工
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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