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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沧区为各中小学幼儿园
发布时间:2006-06-07

      日前,我区已为区属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购买校方责任险,以减轻学校在学生校园意外伤害案中的负担。
  我区已确定的受保学生人数达22589人(含所有外来生源),全部投保金额为13万余元。根据保单规定,校方责任险的年保险费按学生数计,每人5元,每人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20万元,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额为300万元。
  保险期限为今年3月1日至明年8月31日终止。保险条款中声明,校方在校(园)内或由统一组织并带领下的校(园)方活动中,由于疏忽或过失造成的伤害依法应校方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具体赔偿范围包括:学生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事先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的仲裁或诉讼费用;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学校为缩小或减少对注册学生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所支付必要的合理费用等。(海沧区妇儿工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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