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明区区委、区政府全面履行公共服务职能,扶持弱势群体,确保贫困家庭子女一个不少地完成义务教育,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构建“和谐思明”的重要举措。
一是建立扶贫助学长效机制。我区先后制定了《思明区资助特困家庭子女就学暂行办法》、《思明区关于流动儿童少年贫困生助学工作意见》等,明确规定,凡户口在辖区内的低保家庭子女,按其就学程度,每年可获得政府400至3500元不等的资助。到2005年,共资助低保家庭就学子女1158人,资助金额达103.3万元,资助辖区内民办小学外来贫困生金额达70万元。
二是保障特殊教育健康发展。政府在教育经费投入、教学设备采购等方面对特殊学校采取优惠政策,对所有在校特殊学生实行杂费、代办费、午餐费等全额财政补助,每名学生享受每年150元的交通补助。实施特殊教育随班就读支持保障工程,确保随班就读学生的教育质量,使我区特殊教育办学水平已经跃入全国先进行列。
三是加强对民办学校的扶持和引导。坚持“鼓励、扶持、引导、管理”的原则,大力发展民办教育事业,一方面从资金、场地、设备等硬件方面给予大力扶持,支持民办学校改善办学条件。2000-2005年共拨出专项经费439万元用以扶持15所民办教育;另一方面严格办学管理,帮助民办校提高办学水平。开展公办、民办校园“手拉手”活动,发挥公办校园优质教育资源的示范辐射作用,带动民办校办学水平的提高。
四是大力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需求。出台了《思明区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制定了“经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学校就读的农民工子女实行免收借读费”的地方政策。通过“公办学校为主,民办学校为辅,公民办学校共同承担”的办法,基本解决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就学问题。据初步统计,我区现有外来务工人员子女10116人,其中5353名就读于我区51所公办中小学,占全区就学农民工子女的53%,其余分别就读于我区17所民办中小学。根据区妇儿工委与厦大人口研究所的抽样调查报告显示,我区流动儿童少年入学率已达98.4%,外来人员子女就学问题基本解决。
五是设立“红领巾爱心超市”,拓展扶贫助学的新途径。贫困中小学生,都可向学校提出申请,目前,已有一千多名贫困子女享受到“红领巾爱心超市”的助学资助。(思明区妇儿工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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