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厦妇儿工委[2005]5号文件关于印发《厦门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示范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现就申报厦门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示范区(2005─2010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各区妇儿工委办公室务必于2005年6月20日前将厦门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示范区(2005─2010年)申报表及工作情况报告(一式3份,用A4纸)报送厦门市妇儿工委办公室。 二、申报名额 厦门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示范区(2005─2010年)名额1个,各区可结合实际情况报送。 三、申报程序 申报厦门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示范区工作必须在各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对照示范区的八条基本标准,由申报示范区的区政府向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申报。
附件:1、厦门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示范区(2005—2010年)申报表 2、厦门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示范区(2005—2010年)工作情况报告参考提纲
厦门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办 公 室 2005年5月18日
附件1:
厦门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示范区
(2005─2010年)
申 报 表
申 报 单 位
厦门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制
2005年制
申 报 示 范 区 基 本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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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 |
2003年 |
总人口数(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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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人口数(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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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人口数(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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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GDP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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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财政年收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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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财政年支出(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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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儿工委办公室每年
业务经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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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儿工委主任
基本情况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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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儿工委办公室主任
基本情况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注明专/兼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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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儿工委办公室专(或兼)职干部基本情况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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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情 况 报 告 摘 要
工 作 情 况 报 告 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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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示范区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厦门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示范区
(2005─2010年)工作情况报告参考提纲
1、制定本地区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情况。发布纲要的时间;举例说明纲要的地区特色(某一项或几项指标是本地区妇女儿童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是否纳入了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写出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对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具体表述)。 2、建立目标责任制情况。是否有两纲目标责任分解书,各成员单位特别是主要成员单位是否制定了分年度实施计划,并定期进行督促检查(举例)。 3、纳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情况。妇女儿童发展状况是否写入了区政府工作报告;是否建立了政府常务会议听取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工作汇报制度,采取了哪些措施,解决了哪些具体问题;妇女儿童工作是否纳入区政府各部门工作的议事日程(举例说明)。 4、经费保障情况。用数据说明实施纲要的经费随着本地区经济增长同步增加的情况;政府是否将实施纲要的经费分年度纳入社会事业投资计划和地方财政预算;区妇儿工委办公室每年业务经费是否纳入了财政年度预算。 5、建立工作机制情况。区妇儿工委及办公室机构建设情况;区妇儿工委及办公室各项规章制度建立情况。 8、妇女儿童发展情况。本地区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主要目标落实的进展情况;举例说明及时反映并妥善解决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案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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