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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颁布贫困妇女四癌救助金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3-11-06

     

      10月10,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妇联联合颁布《厦门市贫困妇女四癌救助金管理办法》。(一下简称办法)。办法分为六章二十二条,主要涵盖内容如下:主要规定了制定《办法》的目的、四癌救助金的定义和管理原则。四癌救助金的使用部门和管理部门,明确四癌救助金的预算编制程序。规定了四癌救助金的救助对象、开支范围和救助标准。规定了救助金项目的申请、审批、资金拨付程序及资金管理。明确救助金接受市财政、审计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并规定责任追究和资金追回制度。及办法的解释部门及有效期限。

    四癌救助工作即是保障和改善妇女民生、提高妇女健康水平的有效途径;是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岛内外公共服务一体化的具体体现。也是关系家庭幸福、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手段,一项利国利民、造福妇女和家庭的重大民心工程,也是搭建市委、市政府深入体察民情、关心妇女健康的重要平台。办法的颁布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妇女生存权和发展权的重视和尊重。办法的颁布实施将有力促进我市四癌救助工作的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高救助资金的使用效率,对我市四癌救助工作有着重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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