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完成2012年度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监测统计报告
为促进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2011年12月28日,厦门市政府颁布了《厦门市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厦门市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以下简称新“两纲”)。
根据新“两纲”要求,2013年4月中旬,市统计局召开了2012年度厦门市妇女儿童发展状况监测统计培训会议,部署了各成员单位的任务;5月上旬,各成员单位及时向市统计局报送了本系统、本部门2012年度厦门市妇女、儿童发展状况监测数据及目标实施进展情况;5月份至9月中旬,在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市妇儿工委办完成了该报告三轮征求意见及修改;10月上旬,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召开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监测评估专家组会议,与会各界专家对《2012年度厦门市妇女发展纲要监测统计报告》和《2012年度厦门市儿童发展纲要监测统计报告》进行了评审论证。专家一致认为:上述两份报告内容翔实,客观、如实地反映了我市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进展情况,既肯定了取得的成绩,也分析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了进一步贯彻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措施和建议。
新“两纲”颁布以来我市妇女儿童事业与时代同进步,与社会共繁荣。在厦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岛内外一体化建设,不断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持续推进产业优化升级,全力打好“五大战役”打造“五个厦门”的进程中,妇女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积极投身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的伟大实践,在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儿童在党和政府、社会各界的关怀下健康快乐成长。妇女发展纲要7大领域、60项主要目标,48项重点监测指标,258项支持性指标;儿童发展纲要5大领域、50项主要目标,30项重点监测指标,173项支持性指标做到目标明确,职责分明,实施有力,监测有序。
截止2012年底,“妇纲”七个领域60个监测目标中,50项有较为明显的改善,有7项改善不明显,1项没有改善,1项无比较数据,1项尚无数据。48项可量化的重点监测指标统计显示:有32项指标提前达到或超额完成了省、市级《妇纲》的终期目标,占重点监测统计指标总数的66.7%;有12项指标与预期目标有明显差距,占25.0%;有4项新指标没有可比较数据,占8.3%。“儿纲”5大领域50项主要目标,有45项目标有较为明显的改善;1项指标改善不明显;3个项目指标尚未有数据进行监测;有1个健康指标属于新指标没有比较数据。30项重点监测指标,有27项指标提前达到或超额完成了省、市级《儿纲》的终期目标,占重点监测统计指标总数的90.0%;有2项新指标没有可比较数据,占6.7%;有1项指标(低出生体重儿发生率)与预期目标有一些差距,占3.3%。
一是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妇女儿童身心健康水平不断提高。至2012年底,全市拥有各级妇幼保健人员1840名,妇幼保健人员配备率达100%,为妇女儿童获得卫生保健服务提供了人力资源保证。出生人口素质不断提高,儿童健康水平得到保障, 2012年,全市婴儿死亡率3.00‰、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3.81‰,分别比2011年的4.00‰和5.19‰分别下降了1.00个千分点和1.38个千分点,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7.57‰。2012年,厦门户籍人口平均期望寿命达到79.19岁,比2011年增加0.21岁,其中:男性76.35岁,增加0.26岁;女性81.94岁,增加0.14岁,均达到了发达国家和地区水平。加大妇女常见病防治,继续加强对“两癌”检查和后续救助。在市妇儿工委的协调下,《厦门市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和城乡低保已婚妇女常见病检查项目实施方案》出台,从2013年起厦门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和城乡低保已婚妇女常见病免费检查项目将列入常规化项目实施。妇女宫颈癌死亡率和乳腺癌死亡率分别控制在1.87/10万、6.33/10万。全市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率为40.68%,比2011年上升了13.69个百分点。两癌后续救助力度加大,2012年200万专项救助金支持两癌救助,救助范围从“两癌”扩大到“四癌”(乳腺癌、宫颈癌、子宫癌、卵巢癌),自2010年至2012年已救助贫困“两癌”妇女118人,发放救助金118万元。
二是全面贯彻性别平等原则,各教育阶段性别差异基本消除。 2010年人口普查资料显示,厦门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10.03年,其中,女性10.39年,男性9.64年,女性受教育年限比男性高出0.75年。2012年,全市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99.98%,初中、高中阶段学生毛入学率分别为114.87%、146.09%。其中小学女生净入学率99.98%,比男生高0.01个百分点,初中女生毛入学率114.54%,仅比男生低0.59个百分点,高中阶段女生毛入学率140.53%,比男生低10.33个百分点,性别差异基本消除。此外,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为107.75%,其中女生毛入学率112.97%,比男生高出9.99个百分点。成人教育中,由就业培训中心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举办的技能培训人次为2.3万人,其中女性所占比例为56.31%。成人高等教育在校学生中,女性占59.8%;成人中等教育在校学生中,女性占65.0%。各教育阶段中女性占比均在60%左右,厦门女性在接受教育方面的平等权益保障情况良好。
三是妇女社会劳动参与程度继续加深,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成效显著。妇女从业人数继续有所增加。到2012年末,全市从业人员数共计276.38万人,比上年增加25.14万人,其中女性106.51万人,增加5.68万人,占比重38.54%。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共有118.05万人,增加7.55万人,其中女性有44.28万人,增加0.99万人。市属单位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人数达2.73万人,比重为49.73%,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0.24万人,占比重32.91%。女性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为46.76%。女性劳动力已成为厦门市企业发展中不可或缺的人力资源,妇女的社会劳动参与程度不断加深,就业层次不断提高。结合创建创业型城市,充分利用妇女的特点和优势,制定完善的各项促进妇女创业就业的政策措施,积极开辟适合妇女创业就业的领域。2012年市政府拨出150万作为农村妇女发展资金,重点用于开展农村妇女小额贴息贷款项目,扶持农村妇女创业就业。市妇联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厦门市农村妇女创业发展资金实施办法》,一年来共为181名农村妇女下拨小额贷款1408万元,为17名农村妇女提供一次性创业补助3.4万元,并推荐66名妇女向市人社局申请妇女小额贴息贷款1238万元。
四是女干部队伍稳定,女性参政议政程度不断加深。至2012年底,市属单位中女性干部人数3.69万人,占干部总数的比重为43.48%,比2011年的42.53%上升了0.95个百分点。其中地厅级女干部36人、正处(副局)级女干部93人,分别比2011年增加了8人和3人,在同级干部中的比例分别达到了15.06%和15.1%。市人大女代表人数达81人,占全市人大代表总数的26.56%,与2011年持平;市政协女委员人数达104人,占全市政协委员总数的25.37%,比2011年的26.09%下降了0.72个百分点。
五是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妇女享有的社会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困境中的儿童得到救助与帮助。女性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的人数和参保比率稳步增长。到2012年末,全市妇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116.96万人、144.00万人、72.66万人、75.61万人、69.20万人,占当年参保人数的比重分别为55.57%、51.34%、45.34%、47.12%和46.22%。市妇联对全市困难家庭、贫困儿童,特别是留守流动、单亲、贫困家庭困难儿童的生存现状和发展需求进行摸底调研,对贫困儿童详细情况进行了调查,形成了《厦门市困难儿童生存现状和发展需求调研》和《厦门市救助贫困留守流动儿童情况》调研报告;对1000多名贫困儿童详细情况进行了分类登记造册,建立了完整信息数据库。切实维护孤儿弃婴的合法权益,为孤儿办理了重大疾病公益保险,提高孤儿养育标准。坚持落实 “明天计划”,积极组织儿童外联活动,协助指导成年儿童就业。做好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的教育和保护工作,全面落实厦门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政策,富有成效地开展残疾儿童康复工作,完善残疾学生及低保户残疾人子女就学补助政策。社会化养老服务稳步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经费纳入市、区级财政预算,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对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的经费投入。全市在继续完善原有130个居家养老服务站的基础上,2012年,新建160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其中思明区37个、湖里区20个、海沧区7个、集美区21人、同安区30个、翔安区45个。
六是妇女儿童生活和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2012年,厦门市的空气质量取得较大的改善,全年没有出现轻度污染的空气状况,空气质量为16年来最好。全市新建安静居住小区15个。居民工作和生活环境良好。加大男女平等的社会意识的宣传,营造有利于妇女事业不断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市妇联、法制办、教育局等部门利用“三八”节等重要节日,举办以“宣传男女平等、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为主题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大力宣传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具体内容和目标要求,让社会各界了解“两纲”,参与到“两纲”的实施中来,形成社会合力。通过开展“送法下乡”、“学生带法回家”,“148”法律服务专用咨询电话、举办法律知识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法制夏令营、图片巡回展览等各种宣传活动,宣传妇女权益保障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妇女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能力,为形成尊重妇女、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风尚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加大查处传播淫秽、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和伪科学的出版物力度,认真落实未成年人出入网吧有关规定,大力创建“绿色网吧”,坚决取缔“黑网吧”;广泛开展广播电视、书报刊和文化市场抵制低俗工作,指导鼓励新闻媒体传播有益于儿童健康成长的信息,丰富儿童精神生活,营造绿色、安全、健康的社会文化环境。
七是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妇女儿童维权组织网络和社会化维权机制逐步健全,市、区两级法院成立了专门的妇女维权合议庭,选派具有丰富审判经验的法官组成,主要负责涉及妇女权益的民事案件的审理,并积极参与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相关的综治工作。依法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的保护力度。强化安全宣传,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的安全防范意识,2012年全市共开展法制安全教育讲座6495余场次,指导学校师生开展应急演练2276余次,分发安全宣传材料15万余份。强化巡查防控,全力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治安秩序,深入开展“平安先行学校”创建和“安全教育周”等活动,实施全市中小学校与公安110联网的监控与报警系统,全面提升“平安校园”建设水平。
存在问题
尽管厦门市新“两纲”的贯彻实施情况良好,但仍存在不少问题与挑战。在妇女发展方面,法律规定的男女平等权利在一些领域还未得到完全实现,妇女在社会分工和资源占有方面仍处于相对弱势,妇女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和决策程度以及就业层次仍较低,妇女的健康需求和生活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妇女生存和发展的人文环境和自然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社会保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城乡和区域妇女发展不平衡状况仍然存在,贫困妇女帮扶工作仍然繁重。在儿童发展方面,城乡之间儿童发展不平衡,农村儿童的生活条件、发展水平较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偏高态势尚未得到有效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学前教育公共资源不足,影响儿童安全的隐患依然存在,儿童福利保障水平总体不高,受人口流动影响,流动留守儿童问题进一步突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工作层面,由于新“两纲”较多新指标,部分数据的收集存在困难,需要积极协调推进,新两纲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跨部门执行的难点重点问题,需加大推动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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