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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空间|移动充电宝 妇干话增能——家庭暴力的防护
发布时间:2021-05-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于2016年3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被普遍认为具有里程碑意义:它表明家庭暴力在我国不再被归为“家务事”,而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它宣示“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当个人在家门内没有能力保护自己,公权力就将加以保护。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区平安家庭建设工作、提高基层妇联干部处理家暴事件的能力、更好的维护妇女群体的合法权益,在同安区妇联的指导下,2021年3月26日19:30-20:30,“幸福空间”妇女儿童关爱服务社工项目针对我区各镇街村居社区妇联主席开展“移动充电宝 妇干话增能”——家庭暴力的防护线上培训活动,暨同安区妇联“破难行动”妇干支援服务第二期,来自我区8个镇街近60名村居社区妇联主席共同开启“线上互联,线下妇联”社工与妇工双工联动的增能培训。
 
         本次充电宝活动由沁心泉社工服务中心总干事、中国百名社工人物、中级社工师程俏梅老师带来“家庭暴力的防护”主题培训,各妇干积极参与并与老师展开线上互动,认真学习,纷纷在群里打卡学习状态和照片,培训获得良好效果。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面对家暴要如何进行防护从而避免家暴循环。
 
   首先要自救,面对家暴我们要持 0 容忍的态度,遭受家暴第一时间要拨打110,及时就医,保留证据。
 
   其次被家暴的过程中要懂得先保护自己:蹲下靠墙壁、抱头、电话设置1号键,在遇到紧急情况时按下按键就可以找到帮助自己的人等。
 
  并且在情况许可的情况下要尽可能的保存证据,可以录音,还可以在家安装摄像头等。
  最后在证据充足的情况下走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安全以及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基层妇干在服务他人时要先保护自己,不做无准备的帮助。

   2021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五周年。《反家暴法》按照预防为主、教育与惩处相结合原则,规定根据情节轻重对加害人出具告诫书、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等,明确了政府、社会组织、自治组织和学校、医疗机构等各方职责,并设立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切实保障家庭成员特别是妇女儿童权益。
 
我倡导
幸福家庭,拒绝暴力
传承文明家风
共建幸福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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