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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妇联开展中秋国庆节期间节前廉政教育
发布时间:2018-09-21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确保节日风清气正,廉洁过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范“四风”回潮反弹,市妇联党组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严明作风纪律,紧盯关键节点,全面开展节前廉洁教育,严把中秋、国庆廉洁关,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一是认真学习条例和通知要求,开展警示教育。9月20日下午,市妇联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督促干部入脑入心。学习中共厦门市纪委驻市总工会机关纪检组《关于中秋国庆期间进一步严明纪律廉洁过节的通知》,明确纪律要求。学习《中共厦门市纪委厦门市监委关于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厦纪综[42]号),鞭策干部从通报的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自觉做到令行禁止,不踩纪律“高压线”。

  二是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市妇联党组高度重视,站在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肃对待和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梳理容易发生廉政风险的节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纪律执行情况检查督促。坚决克服松劲懈怠思想,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或发生变异。

  三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重温八项规定要求,并结合通报的四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反思日常廉政工作薄弱环节和风险点,提高警惕,切实筑牢党员干部的思想防线,克服侥幸心理。党组领导以上率下、以上督下,班子成员带头弘扬优良传统和作风,率先垂范,带头严格执行各项规定,严格落实公务用车、领导带班值班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是强化监督正风肃纪。全面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明确要求机关各部室、各直属单位负责人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抓好本部门本单位作风纪律建设,明确单位内部检查监督机制,重点排查两节期间公款吃喝、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发放经补贴或福利、违规使用公车等情况,同时严防“四风”问题隐形变异,严明廉政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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