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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妇联深入军营村调研农村土地确权妇女权益维护工作
发布时间:2019-07-05

  

  为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切实保障妇女土地权益,同时进一步落实领导带案下访制度、提高信访工作效能,2019年72日上午,市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黄新英带领权益部一行深入同安区莲花镇军营村开展农村土地确认妇女权益保障工作调研。同安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委老干局局长洪爱萍,区、镇妇联主席、村干部、村民代表等相关人员参加调研。

  调研通过现场座谈、查阅资料、简要汇报等方式,详细了解了莲花镇特别是军营村农村妇女土地确权中妇女权益工作开展情况。

  座谈会上,同安区妇联主席林素梅、莲花镇妇联主席吴志敏分别就同安区、莲花镇农村妇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保障情况做了简要汇报。20176月,同安区被农业部、中央农办确定为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区)后,第一时间制定了《关于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出台了一系列改革配套文件,着手构建集体经济组织规范运营制度体系,区农林局、司法局、民政局、卫计局、妇联5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同安区农村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界定指导意见》文件,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明确妇女权益,帮助农村妇女实现“证上有名,名下有权”,进而从源头上预防和推动解决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障、出嫁女权益维护等问题。莲花镇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和《厦门市同安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操作规程》要求,先后组织召开莲花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动员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培训会,区、镇领导和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结合《宪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政策给村民群众做培训动员,多次在党政联席会进行宣传部署,并通过次召开两委会、村民代表大会、户主会、给农民发一封公开信、送农民一张宣传光盘、村级设立一个宣传专栏等形式广泛宣传法律,政策,确保妇女权益。与会人员紧紧围绕农村土地确权颁证中妇女名字在权证中体现的情况、农村确权颁证中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农村妇女土地维权的方式及成效等展开了座谈。

  黄新英副主席指出,同安区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障工作扎实稳妥,富有成效。希望继续加大、加密、加强对妇女维权妇女法律政策的宣传,切实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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