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按照《全国妇联办公厅关于评选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要求,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妇联,全国妇联及其联系的与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关系密切的单位推荐,全国妇联审核,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996个、先进个人995名。 厦门3个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5位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榜上有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