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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妇联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2021-10-14

  

  为落实《厦门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通知》要求,10月14日下午,由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杨琪,市妇联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黄新英带队对巾帼大厦、妇儿中心及大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市妇联办公室、妇儿中心、巾帼大厦物业负责人参加检查。

  检查组针对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电动自行车是否有违规“进楼入户”停放充电;是否有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锁闭安全出口、破坏防火分隔情况;消防通道、办公场所是否有违规堆放易燃可燃杂物;公共场所违规住人、办公场所违规用火用电用气情况;消防设施是否有损坏停用等突出问题;物业服务企业和维保单位是否开展消防设施检测维保等开展了重点检查。

  杨琪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思明区“10.12”高层居民住宅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坚持“安全至上,生命至上”,保持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高压态势。一要加强消防安全学习宣传。办公室和妇儿中心要严格按照《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的要求,牵头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广泛开展防火灭火常识、安全疏散和自救逃生技能等实用知识宣传,尤其是针对近期妇儿中心秋季培训将要开班的情况,完善学生和家长的消防疏散预案,增强培训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二要加强对消防设施的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所有消防器材完好有效、设施设备正常运行。三要对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物业管理人员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培养消防安全“明白人”。四要不断提高防范化解社会安全事故的意识和能力水平,完善预防和应对各类社会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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