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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妇联多措并举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
发布时间:2022-01-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已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为形成家庭教育工作强大合力,厦门市妇联多举措宣传贯彻《家庭教育促进法》。

  一是学法+讲法,营造氛围。联合市委文明办制作《家庭教育促进法》公益动漫宣传片,在厦视一套、二套和厦门公交、地铁和城市楼宇媒体平台连续展播;印发《家庭教育促进法》普法宣传手册,结合“把爱带回家”和两节慰问活动,开展入户宣传指导。1月8日,市妇联在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专题开展了《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活动,为前来培训的家长发放《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册,解读《家庭教育促进法》重点内容,让更多家长了解和知晓家庭教育主体责任。

  二是培训+实操,强化指导。厦门市妇联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家庭教育促进法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召开专题学习会学习《家庭教育促进法》,研究市妇联贯彻落实措施。同时,围绕培育、引导未成年人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内容,走进社区开展家庭教育公益讲座,为家长提供普惠性、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个案指导。

  三是项目+服务,力求实效。启动“凤凰之约 鹭岛幸福+”——厦门市妇联首期家庭工作公益项目创投活动。活动将以家庭服务为重点,征集家庭文明、家庭教育、家庭关爱、家庭研究等四个方向家庭服务项目。

  下一步,厦门市妇联将用好线上线下平台,培养家庭教育流动讲师团、妇联干部等骨干宣讲队伍,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让《家庭教育促进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引导家长自觉承担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认真开展家庭工作公益项目创投活动,为提升家庭教育水平“赋能”,推动家庭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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