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快递
厦门市3个集体、5名个人获评全省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和个人
发布时间:2022-07-20

  

  近年来,全省各级妇联组织和妇联干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和妇女工作的重要论述、关于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担当政治责任与履行基本职能相统一,坚持服务大局与服务妇女相统一,坚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与做实民生服务相统一,充分彰显了新时代妇联组织和妇联干部的优秀品质和时代风貌,涌现出一大批政治坚定、爱岗敬业、勇于担当、乐于奉献的集体和个人。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激励各级妇联奋发有为、建功立业,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妇联决定,授予福州市鼓楼区妇联等35个单位“全省妇联系统先进集体”称号;授予廖禄香等64名同志“全省妇联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其中,厦门3个集体荣获“全省妇联系统先进集体”称号,5名个人荣获“全省妇联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

  全省妇联系统先进集体

  (厦门市共3个)

  厦门市思明区嘉莲街道龙山社区妇联

  厦门市湖里区禾山街道禾缘社区妇联

  厦门市同安区西柯镇滨海社区妇联

  全省妇联系统先进工作者

  (厦门市共5名)

  杨珊珊  厦门市翔安区妇联四级调研员

  叶丽蔚  厦门市翔安区马巷街道妇联副主席

   蔡樱思  厦门市集美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副主任

  陈守玮  厦门市海沧区妇联一级科员

  杨  芳  厦门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副主任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当好表率、再创佳绩。全省各级妇联系统和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受表彰的先进典型为榜样,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聚焦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围绕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团结带领全省广大妇女争做建设者倡导者奋斗者,引领广大儿童工作者当好引路人守护人筑梦人,在新发展阶段新福建建设中奋力谱写巾帼华章。


【收藏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