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厦门市妇女联合会机关总支部委员会文件 厦妇机关党〔2017〕25号 关于印发《厦门市深化文明交通行动暨“礼让斑马线 文明伴我行”主题 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妇联机关各部室、直属单位、园所: 为深化我市文明交通行动,进一步提升城市文明程度,经研究,拟在全市开展文明礼让斑马线活动,现将《厦门市深化文明交通行动暨“礼让斑马线 文明伴我行”主题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细化方案,推动活动开展。 附件:《厦门市深化文明交通行动暨“礼让斑马线 文明伴我行”主题活动实施方案》 中共厦门市妇联机关总支部委员会 2017年8月28日 附件: 厦门市深化文明交通行动暨“礼让斑马线 文明伴我行”主题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创造安全畅通、文明礼让的道路交通环境,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深化文明交通行动暨“礼让斑马线 文明伴我行”主题活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为主要内容,通过开展“礼让斑马线 文明伴我行”文明交通主题活动,引导广大市民养成文明交通习惯,全面提升市民交通安全和文明出行意识,营造安全、文明、礼让的社会氛围,使礼让斑马线成为尊重生命、传递文明、温暖人心的一道靓丽风景线。 二、活动时间 2017年7月下旬至12月31日 三、主要内容 1.开展文明交通教育实践活动。新闻媒体开设专栏专刊,厦门日报、厦门晚报、海西晨报、厦门电视台、广播电台及新媒体等集中开展“礼让斑马线 文明伴我行”文明交通系列主题活动报道,大力宣传文明交通的好人好事,曝光各类不文明交通行为。各级文明单位制定礼让斑马线活动方案,引导单位干部职工广泛践行“车辆在斑马线前主动礼让行人、行人在有信号灯的斑马线不闯红灯、行人在斑马线快速通行”的文明交通行为。各级党政机关及国有企事业单位要以开展主题活动、发放倡议书、签订承诺书等各种形式,对所属(辖)公务车、公交车、出租车、教练车、私家车等驾驶员开展专题教育培训,带头开展礼让斑马线活动。教育系统在全市各中小学开展专题教育实践活动,加强中小学生交通法规与安全意识,倡导师生礼让斑马线、文明过马路。 责任单位:市委文明办、市公安局、厦门日报社、厦门广电集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各区、市直各系统、各级文明单位 2.开展礼让斑马线示范点建设。确定思明区、海沧区为礼让斑马线活动示范区,大力开展文明礼让斑马线相关活动,组织辖区单位带头践行礼让斑马线,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确定思明区湖滨北路、湖里区金尚路路段为全市礼让斑马线示范路段,设立礼让斑马线示范路段标识,完善示范路段交通基础设施,加大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电动车(行人)闯红灯等交通违章行为的执法力度。确定市公安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国网厦门供电公司、厦门航空公司、市地税局、火炬管委会、厦门公交集团、建设银行厦门分行等为礼让斑马线示范单位,示范单位对所辖单位及干部职工教育引导,建立激励与惩戒机制,确保示范带动作用成效显著。 责任单位:市委文明办、市公安局、思明区、湖里区、海沧区、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国网厦门供电公司、厦门航空公司、市地税局、火炬管委会、厦门公交集团、建设银行厦门分行 3.开展争当“厦门好车主”主题活动。组织开展“拒绝交通违法,与交通陋习说‘不’”、“你礼让、我加油”、“手机视频微直播”等主题活动,动员广大车主参与争当“厦门好车主”,形成人人知晓、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文明交通氛围。探索建立嘉许激励制度,为积极参与“厦门好车主”活动的驾驶员赠送小礼品;对于参与“厦门好车主”活动,积极礼让斑马线,且连续3个月无交通违法行为的车主予以星级认定,在车管所等交通管理行业、其他社会机构、窗口单位等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优先服务,鼓励有关部门、社会各界参与给予适当奖励,激励广大车主积极参与文明交通活动。 责任单位:市委文明办、市公安局、市工商联、厦门日报社、厦门广电集团、各窗口单位 4.开展文明劝导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发挥义务交警队品牌作用,发展壮大义交队伍,加强培训管理力度,指导义务交警创建文明交通走廊,有序组织义务交警到主要交通路口和无灯控斑马线路口,对“车辆不按规定文明礼让斑马线、行人在有信号灯的斑马线闯红灯、行人在斑马线不快速通行”等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劝导。充分发挥基层党建引领作用,由各街道、社区组织社区志愿者、驻区单位党员志愿者到辖区主要交通路口开展文明交通志愿督导,引导车辆礼让行人、行人文明过斑马线。充分发挥志愿服务驿站辐射作用,对接文明单位学雷锋志愿服务队、志愿服务组织广泛开展文明交通、安全出行、礼让斑马线等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市委文明办、市公安局、各区、市直各系统、各级文明单位、各志愿服务组织 5.加强文明交通综合治理。公安交警部门加强对示范路段、重点人行横道线、重点车辆的管控力度,严格对不按规定文明礼让斑马线行为进行查处。定期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加强现场执法的力度,切实改善和规范路面交通秩序,增加威慑力。发动群众举报斑马线上不文明行为,并在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上予以适度曝光。对电动车、自行车、行人闯红灯的行为,要进行教育劝导,性质严重的要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处罚。对于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因不礼让行人而受到行政处罚的,由市交警支队抄告市文明办,市委文明办通报给被处罚人员所在单位。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委文明办、厦门日报社、厦门广电集团、各区 四、有关要求 1.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深化文明交通行动暨“礼让斑马线 文明伴我行”主题活动是增强市民文明交通素质、提高城市文明程度、保障群众根本利益的重大举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区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落实工作措施,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共同推动活动实施。 2. 加大宣传,形成氛围。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以及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运用各类公告栏、电子屏、网站等宣传阵地载体,张贴活动倡议书、宣传画,播放动漫短片等形式,传播文明交通理念,倡导礼让行为,为深化文明交通行动暨“礼让斑马线 文明伴我行”主题活动创造良好氛围。 3. 加强考核,强化责任。市区创建办、交警部门要加强日常明察暗访,特别是对突出问题、重点部位做到反复查、查反复,跟踪问效,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对措施不力及责任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等问题的责任单位将予以通报。市文明委将把各区各部门组织参与此项活动的情况作为考评文明城区、文明社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重要依据。 4.总结经验,形成机制。各区各部门要不断完善相应的政策措施,坚持边实践、边总结,及时对实施过程中的好经验和好做法进行提炼、推广,探索建立“礼让斑马线”的长效管理机制,积极营造文明、安全、有序、畅通、高效的交通秩序。各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活动信息的报送工作,认真总结活动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活动图片、信息等请及时报送市文明办(邮箱:xmwm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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