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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妇联再次荣获福建省级文明单位荣誉
发布时间:2018-09-06

  

  日前,福建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暨先进命名表彰大会在福州召开。会上命名表彰了第十三届(2015-2017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各类先进,厦门市妇联再次荣获省级文明单位荣誉。

  近年来,市妇联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着力转变作风、深入扎实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特别是2015年以来,市妇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妇联改革、妇联工作、家庭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断丰富创建内容,开展了“巾帼心向党·建功新时代”主题活动,做好妇女思想政治引领;大力推进家庭文明建设,在全社会寻找“最美家庭”;开展学雷锋巾帼志愿服务,做好文明交通督导、结对共建帮扶活动,服务妇女群众,深入农村、社区送健康送法律送培训;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等。

  市妇联将以获此荣誉为新的起点,持之以恒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为加快建设“五大发展”示范市、勇当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排头兵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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