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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妇联常委会、执委会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05-11-24

                            
      为更好地发挥市妇联常委、执委的作用,提高常委会、执委会的工作效率和水平,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结合市妇联工作实际,制定厦门市妇联常委会、执委会工作制度。
      一、情况通报
      1、通报的内容:中央及省市党委对妇女工作的重要指示、决定和要求;妇联系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市党委有关重大决策的情况;厦门市妇女代表大会、厦门市妇联常委会议和执委会议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厦门市妇联阶段性工作情况和工作安排;一个阶段妇女发展和妇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需要常委或执委协作配合的事项;其他需要通报的情况。
      2、通报的形式:采取定期或不定期会议、抄送妇联重要文件。
      3、通报的范围:根据通报的内容,在常委会或执委会内通报。
      4、通报的要求:向常委会通报的情况要报请主席审定;向执委会通报的情况,事先报请常委会审定。通报的情况要反映实情、简明扼要、准确无误。对于应保密的通报内容,要自觉严守保密制度。
      二、调查研究
      1、调查研究的重点: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妇联交办的调研课题;妇联系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重大决策的情况;厦门市妇女代表大会、厦门市妇联常委会议和执委会议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妇女发展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基层妇女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带有倾向性的问题。
      2、调查研究的方式:凡属常委会议、执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的课题,常委会或执委会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参加调研的人员。可采取就地与异地、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常委、执委也可根据本单位、本部门的情况,配合执委会年度工作重点工作自行拟定课题,开展调查研究,并及时向常委会或执委会汇报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3、调查研究的要求:开展调研前,应制定调研工作计划,明确调研的任务、目标,提前下发调研通知,取得有关部门的支持。开展调研过程中,要轻车简从,减轻基层负担;要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开展深入的调研,克服形式主义。调研后,要及时提交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调研报告。常委会或执委会可以以适当形式交流调研成果,并提交决策部门,积极促成调研成果的转化。
      三、集体议事
      1、议事原则: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依法办事。
      2、议事范围:
      (1)常委会的议事范围:研究讨论妇联系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市委、市政府的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以及市委领导重要指示的具体意见;研究讨论妇女发展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研究讨论妇联的重点工作和重要工作举措;召集执委会议;向执委会推荐常委、执委人选。
      (2)执委会的议事范围:研究讨论妇联系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市委、市政府的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以及市委领导重要指示的具体意见;研究讨论妇女发展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研究讨论妇联的重点工作和重要工作举措;选举常委、主席、副主席;决定增补常委、执委;决定召开厦门市妇女代表大会,审议并通过厦门市妇女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代表资格审查报告,提出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3、议事程序:
      (1)常委会的议事程序:需经常委会讨论的议题,由主席确定。议事的时间和议题,除临时召集的会议外,一般应提前3天通知各位常委。在议事中,到会常委应充分发表意见,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凡经讨论通过的决定,由市妇联办公室在常委会领导下组织实施。
      (2)执委会的议事程序:需经执委会讨论的议题,由常委会审议提出。议事时间和议题,除临时召集的会议外,一般应提前5天通知各位执委。在议事中,到会执委应充分发表意见,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凡经讨论通过的决定,根据工作内容,由市妇联工作部、室在常委会领导下组织实施。
      (3)议事的纪律:讨论决定问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决策后,个人可以保留不同意见,但行动上应无条件执行。已经做出的决定确实需要调整或修改的,应由集体再次讨论决定,个人不得在执行中擅自做出变更。对于应保密的内容,要自觉严守保密制度。
      四、会议
      1、会议时间:常委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6月和12月。如有重要事项或人事安排,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执委会议每年召开两次,一般安排在6月和12月或次年1月。
      2、会议的召集、主持和参加人员:常委会议由主席召集并主持,主席副主席、常委参加。必要时,有关部门负责人可列席会议。执委会议由主席召集并主持,主席、副主席、常委、执委参加。根据需要,可安排有关人员出席。常委会、执委会遇有人事议题的,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能举行。
      3、会议的主要内容:
      (1)常委会议的重要内容:传达、学习党和国家的重要方针、政策及市委对妇女工作的有关指示精神;审议提交执委会议讨论的议题和工作报告;审议执委提交的调查报告和其他报告;讨论、决定市妇联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审议常委、执委增、替补事项及有关人事安排;通报、讨论其他有关事项。
      (2)执委会议的主要内容:传达、学习党和国家的重要方针、政策及市委对妇女工作的有关指示精神;听取市妇联的年度工作报告;研究部署下一年的主要工作;研究讨论妇女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提交调查报告和其他报告;通过有关决议;选举常委、执委;通报有关人事安排;通报、讨论其他有关事项。
      4、议事规则:会议围绕确定的议题议事;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求真务实的良好会风;自觉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5、会议准备:会议议题确定后,由办公室负责下发会议通知,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准备会议文件,统筹负责会务工作,并指定专人记录。年终会议记录要立卷、归档。
      6、会议决定的贯彻落实:凡会议做出的重要决定,由办公室做会议纪要,由主席办公会研究提出贯彻意见,各相关部门负责具体落实,办公室负责督查并报告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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