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妇联、市直机关妇工委,各区妇儿工委办,机关各部室、各直属园所:
2018年元旦春节将至,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落实市委大力推进共享发展、不断增进民生福祉的要求,密切党群关系,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优良传统,关注困境中的妇女儿童家庭,确保困难群体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市妇联、市妇儿工委办、市妇女儿童基金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2018年元旦春节慰问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慰问对象
特困单亲家庭、特困母亲、困难妇干、困难妇女。
二、 慰问名额
总数为373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慰问金额每人800元,慰问总金额30万元。
三、 慰问方式
以各区妇联慰问为主,集中、入户慰问的时间地点确定后,报陪同的部门领导(具体安排详见附件2)。
四、 时间安排
1. 2018年1月12日前完成摸底、公示,并将《厦门市妇联2017年元旦春节慰问对象汇总表》电子版上报市妇联权益部;
2. 2018年1月19日前各单位到市妇联统一领取慰问金;
3. 2018年1月22日-31日,市妇联领导走访慰问。
五、 具体要求
1. 开展元旦春节慰问活动是妇联组织贯彻落实市委第十二届六次会议精神,大力推进共享发展,建设妇联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有效形式。各级妇联组织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并按照统一部署,扎扎实实实开展慰问活动。
2. 各单位应积极争取资金,采取有效措施,配套开展元旦春节慰问活动。慰问对象以困难家庭为主,特别要关注农村留守儿童家庭、老“三八红旗手”、老妇干等贫困妇女。慰问程序要规范、公开、透明。
3. 各级妇联组织要结合“千名妇干走基层,党的温暖送万家”活动,关注贫困妇女家庭的生产生活,帮助她们解决实际困难;充分发挥鹭岛巾帼志愿联盟作用,结对帮扶困难家庭,更加有效地服务妇女,彰显妇联组织影响力。
4. 要发挥好报纸、电视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认真做好元旦春节慰问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在全社会倡导弘扬“扶贫济困、团结互助”的传统美德。
各单位将《厦门市妇联2018年元旦春节慰问对象汇总表》签字盖章后,于2018年2月10日前报市妇联权益部。
附件:1.厦门市妇联2017年元旦春节慰问对象名额分配表
2. 厦门市妇联2017年元旦春节慰问方式及时间安排表
3. 厦门市妇联2017年元旦春节慰问对象汇总表
(以上表格均可从厦门妇女网www.xmwomen.org.cn公告栏下载)
厦门市妇女联合会 厦门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2月6日
厦妇【2017】74号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慰问工作的通知.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