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厦门市妇联妇女就业创业扶持、妇女儿童救助等便民惠民服务,厦门市妇联拟开发便民服务平台项目。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方式招标。 一、 项目名称 厦门市妇联便民服务平台项目,包括妇女创业小额贴息贷款、贫困妇女四癌救助、特困妇女儿童救助线上审批(含微信小程序端及PC电脑客户端)。 二、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三、 项目内容 功能模块 | 内容 | 流式文件适配 | 适配国产化服务器 | 第三方对接 | I厦门、银行(妇女创业小额贴息贷款)等 | 项目开发 | 开发设计 | 前端设计 | 集成开发 | 代码开发 | 项目测试 | 功能测试 | 安全测试 | 性能测试 | 项目实施 | 项目需求调研 | 方案设计 | 部署实施 | 培训 | 功能维护 | 注:项目应符合等保安全建设要求。 四、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本项目投标报名截止期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五、 有关事项 1.本项目为统一开发项目,报价不得超过30万元,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属无效报价。价格以中标价为准。 2.本项目采购范围为厦门市内采购。 3.报价文件应包含: ⑴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⑵按本公告第三项“项目内容”格式编制的报价单; ⑶投标人近期(最近三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纳税(增值税、附加税、个税)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 ⑷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网站截图证明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打印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⑸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六、 截止时间 所有报价文件应于2023年4月28日17时之前送达至厦门市妇联宣传部(发展联络部),报价文件需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印章,并注明“2023年市妇联线上审批开发项目报价文件”。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属无效报价。 七、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厦门市妇女联合会 通信地址:思明区莲岳路167号巾帼大厦B栋1607室 联系人:付锦凝,电话:2033990 厦门市妇女联合会 2023年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