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厦门市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发便民服务平台项目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14

  

  为进一步提升厦门市妇联妇女就业创业扶持、妇女儿童救助等便民惠民服务,厦门市妇联拟开发便民服务平台项目。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方式招标。

  一、 项目名称

  厦门市妇联便民服务平台项目,包括妇女创业小额贴息贷款、贫困妇女四癌救助、特困妇女儿童救助线上审批(含微信小程序端及PC电脑客户端)。

  二、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三、 项目内容

功能模块

内容

流式文件适配

适配国产化服务器

第三方对接

I厦门、银行(妇女创业小额贴息贷款)等

项目开发

开发设计

前端设计

集成开发

代码开发

项目测试

功能测试

安全测试

性能测试

项目实施

项目需求调研

方案设计

部署实施

培训

功能维护

  注:项目应符合等保安全建设要求。

  四、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本项目投标报名截止期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五、 有关事项

  1.本项目为统一开发项目,报价不得超过30万元,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属无效报价。价格以中标价为准。  

  2.本项目采购范围为厦门市内采购。

  3.报价文件应包含: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按本公告第三项“项目内容”格式编制的报价单;

  投标人近期(最近三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纳税(增值税、附加税、个税)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网站截图证明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打印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六、 截止时间

  所有报价文件应于202342817时之前送达至厦门市妇联宣传部(发展联络部),报价文件需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印章,并注明“2023年市妇联线上审批开发项目报价文件”。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属无效报价

  七、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厦门市妇女联合会

  通信地址:思明区莲岳路167号巾帼大厦B1607

  联系人:付锦凝,电话:2033990

 

 

                                       厦门市妇女联合会

                                       2023414


【收藏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