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妇女创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厦妇〔2021〕23号)文件精神,经基层妇联审核把关,市妇联审核,以下人员符合厦门市妇女创业小额贴息贷款申请条件,拟同意推荐申请,予以20万元贷款贴息,具体如下: 序号 | 编号 | 姓名 | 申请项目 (单位名称) | 申请理由 | 申请贷款额度(万元) | 申请贷款年限 | 所在 辖区 | 1 | 20241209 | 陈皎宁 | 厦门市湖里区和香气觉察 瑜伽工作室 | 资金周转 | 20 | 2 | 湖里 | 2 | 20241210 | 全超 | 厦门超特科技有限公司 | 扩大经营 | 20 | 2 | 湖里 |
特此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向厦门市妇联宣传部(发展联络部)反映情况。 公示期:2025年1月9日至2025年1月1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2033220 电子邮箱:xmflfzllb@163.com 厦门市妇女联合会 2025年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