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厦门市妇联部门预算说明
2016年部门预算经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财政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妇联的主要职责是:加强妇女综合素质的培训,宣传引导妇女参与社会经济建设;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配合党政部门做好发展女党员、培养推荐女干部工作及区、街(镇)妇联班子建设,抓好全市妇联干部队伍和基层妇女组织建设;协调市政府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市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组织开展巾帼建功、双学双比、五好文明家庭、家庭教育等四大主体工作;做好妇女统战工作,加强同港澳台地区妇女团体的交流交往,促进祖国统一大业。
厦门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主要职责:为妇女儿童提供各类服务保障、做好妇女的就业与再就业培训;开展青少儿校外教育培训等服务工作。
二、 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妇联包括6个机关行政处室及3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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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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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编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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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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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妇联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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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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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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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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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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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额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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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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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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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厦门市妇联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深入开展“美丽厦门·巾帼六大行动”,引导广大妇女参与美丽厦门共同缔造,在我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争当“五大发展”示范城市中充分发挥半边天作用。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深化“巾帼建新功·共筑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
(二)实施“创业创新巾帼行动”,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三)创新家庭文明建设工作,深化拓展家庭工作领域;
(四)创新维权机制体制建设,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五)创新联系服务方式,推动妇联工作转型升级;
(六)创新加强妇联组织建设,主动服务创新社区建设;
(七)创新妇女民间交流,推动两岸经济人文交流融合。
四、 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6年, 厦门市妇联收入预算为2433.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96.06万元,政府性基金12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015.20万元,结余结转资金102.34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433.60万元,其中:人员支出859.57万元,公用支出241.01万元,项目支出1333.02万元。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96.06万元,主要支出项目包括:
(一)行政运行574.8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以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经费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73万元。主要用于“三八”节和“六一”节系列活动,妇联四大主体工作(巾帼建功、五好文明家庭创建、双学双比及家教工作),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对台港澳妇女统战工作,推动“两纲”(妇女发展纲要和儿童发展纲要)工作落实等支出。
(三)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71.87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缴费支出45.98万元。
(五)行政单位医疗24.6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
(六)公务员医疗补助5.7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人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2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包括:
(一)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20万元。主要用于贫困妇女四癌救助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9.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5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2016年预算安排0万元。(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预算安排4.00万元。主要用于全国妇联、省妇联及其他省市姐妹单位、台港澳妇女团体来访调研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支出相比基本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6年预算安排15.5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5.5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 上年支出相比基本持平。
附表1: 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 :部门支出预算表
附表3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附表4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妇联部门预算公开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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