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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厦门市妇联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7-02-15

  

2017厦门市妇联部门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经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财政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妇联的主要职责是:加强妇女综合素质的培训,宣传引导妇女参与社会经济建设;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配合党政部门做好发展女党员、培养推荐女干部工作及区、街(镇)妇联班子建设,抓好全市妇联干部队伍和基层妇女组织建设;协调市政府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市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组织开展巾帼建功、双学双比、五好文明家庭、家庭教育、维权等五大主体工作;做好妇女统战工作,加强同港澳台地区妇女团体的交流交往,促进祖国统一大业。 

  厦门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主要职责:为妇女儿童提供各类服务保障、做好妇女的就业与再就业培训;开展青少儿校外教育培训等服务工作。

  二、 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妇联包括6个机关行政处室及3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厦门市妇联机关

财政拨款

23

22

厦门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差额补助

19

18

 

  三、 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总体部署,贯彻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团结动员全市妇女为全面率先建成小康社会、建设“五大发展”示范市发挥“半边天”作用,努力推动新时期妇女工作再上新台阶。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崇尚创新发展,引领广大妇女积极投身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

  1. 帮扶女大学生创业就业、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就业、被征地女农民和海域退养女渔民转产转业。

  2. 实施农村妇女创业小额贴息贷款,注重培育职业女农民和农村致富女带头人。

  3. 充分发挥巾帼科技示范基地的辐射带动作用,扶持和培养一批妇女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产业基地。

  (二)注重协调发展,充分发挥妇联在家庭文明建设中的独特作用

  1. 常态化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创建、寻找“最美家庭”、“平安家庭”等活动,在党政机关中开展廉洁家庭建设。

  2. 实施家庭教育“十三五”规划,广泛开展家庭教育培训活动。

  3. 广泛开展“巾帼建新功·共筑中国梦”、“巾帼心向党·扬帆新征程”等主题宣传活动和各类群众性文体活动。

  4.寻找培树各行各业优秀妇女先进典型,深入开展“三八红旗手(集体)”等推选评议活动。

  5. 发展充实“鹭岛巾帼志愿服务联盟”,培育巾帼志愿服务品牌,当好厦门会晤东道主。

  (三)倡导绿色发展,引导广大妇女积极参与生态文明行动

  1. 加强广大妇女、家庭的生态文明教育宣传,推动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建设。

  2. 融入美丽乡村建设,开展巾帼美丽家园系列活动。

  3. 开展绿色出行、垃圾分类、节能减排、庭院美化等工作,积极倡导低碳生活方式。

  4. 积极推广生态循环型农业生产方式,扶持家庭农场、巾帼农家乐、特色乡村旅游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四)融入开放发展,发动巾帼力量服务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和两岸同胞融合支点

  1. 持续推动“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

  2. 持续开展海峡论坛·海峡妇女论坛、厦金亲子夏令营、“最美家庭”与在厦台生结对、台湾女大学生来厦实习等特色品牌活动。

  3. 探索建立两岸三地女性社会工作交流合作平台,加强与台湾民间妇女组织的常态化互动交流。

  4. 加强与在厦女台商、台商眷属的联络联谊,深化妇女统战联谊工作。

  5. 增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妇女组织的友好往来。

  (五)推进共享发展,为推动妇女儿童发展进步创造良好条件

  1. 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

  2. 规范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推进妇女信访代理协理、各类妇女议事互助等工作。

  3. 扎实推动“两纲”实施,实施“农村妇女创业发展资金”、“两癌免费筛查”、“贫困妇女四癌救助”、“春蕾助学”等民生项目。

  4. 精准帮扶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单亲贫困母亲、流动妇女儿童、老龄妇女等弱势群体。

  (六)致力改革创新,切实发挥党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1. 因地制宜拓展灵活有效的妇女组织设置形式,优化基层妇联组织建设。

  2.  加强妇联系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妇联直属社团和妇联系统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规范化管理。

  3.  建设厦门市妇联社会治理创新服务基地作用,积极凝聚和培育各类女性社会组织。

  4. 加强妇联干部队伍建设,制定实施妇联干部能力提升和实践锻炼计划。

  四、 2017年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

  (一)厦门市妇联2017收入预算为2653.26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219.66万元,增长9%,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439.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19.19万元,政府性基金120万元;

  2.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030.00万元;

  3.结余结转184.07万元。

  (二)厦门市妇联2017年支出预算为2653.26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219.66万元,增长9%,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280.7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18.88万元,公用支出333.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28.67万元;

  2.项目支出1372.52万元。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19.19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23.13万元,增长10%,主要是由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正常调薪及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目包括:

  (一)行政运行653.6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以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经费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93万元。主要用于妇联“三八”节和“六一”节系列活动,妇联五大主体工作(巾帼建功、五好文明家庭创建、双学双比、家教工作及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对台港澳妇女统战工作,推动“两纲”(妇女发展纲要和儿童发展纲要)工作落实等支出。

  (三)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91.10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3.06万元。

  (五)行政单位医疗21.7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

  (六)公务员医疗补助6.6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人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20万元,与2016年预算数持平。支出项目包括:

  (一)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20万元。主要用于厦门市贫困妇女四癌救助支出。

  七、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市妇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9.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5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预算安排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预算安排4.00万元。主要用于全国妇联、省妇联及其他省市姐妹单位、台港澳妇女团体来访调研等方面的接待活动。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接待支出管理,确保公务接待支出零增长。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预算安排15.5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5.5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年支出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车辆管理,确保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零增长。

  八、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市妇联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4.53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2.85万元,增长2%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市妇联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1.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3.2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61231日,市妇联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市妇联2017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23万元。

  附表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附表3: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附表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附表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附表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附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附表9: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市妇联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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